圣母玫瑰园-思高圣经 

【若苏厄书】第十三章  << 上一章 下一章 >>

后编分划许地(13-22)

尚未征服之地

13:1 若苏厄年纪已老,上主对他说:「你年纪已老,但还有广大的地区应当占领。
13:2 还应占领的地区:是培肋舍特人的整个地区,和革叔尔人的全境;
13:3 由埃及东方的史曷尔,到北方的厄刻龙的边界,这是属客纳罕人的地区;那五个培肋舍特酋长所管辖的迦萨人、阿市多得人、阿市刻隆人、加特人和厄刻龙人的地区,以及南方的阿威人地区;
13:4 还有客纳罕人的全境,即由漆冬人的阿辣,直到阿费克,而后直到阿摩黎人的边界地区;
13:5 还有革巴耳人的地区,及东方的整个黎巴嫩区,由赫尔孟山麓的巴耳加得,直到哈玛特关口。
13:6 从黎巴嫩直到西方的米斯勒佛特玛殷,所有住在山地的居民,所有的漆冬人,我必从以色列子民面前,把他们赶走。你只管照我指示你的,将这地抽签分给以色列人作为产业。
13:7 现在你要这地方分给九支派和默纳协半支派作为产业。」
13:8 默纳协另半支派和勒乌本并加得二支派,已经得了梅瑟在约但河东岸分给他们的产业;按上主的仆人梅瑟分给他们的产业,
13:9 是从阿尔农谷旁的阿洛厄尔起,包括谷中的城邑,全默德巴高原,直到狄朋;
13:10 还有在赫市朋为王的阿摩黎人王息红所有的城市,直到阿孟子民的边疆;
13:11 还有基肋阿得和革叔尔人与玛阿加人的领土,以及全赫尔孟山,全巴商,一直到撒耳加;
13:12 又巴商王敖格的全国领土,他原是勒法因人最后的遗族,在阿市塔洛特和厄德勒为王。这些地方的人,都被梅瑟击败赶走了。
13:13 以色列子民却没有赶走革叔尔人和玛阿加人,因此革叔尔人和玛阿加人直到现在仍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
13:14 惟独肋未支派没有分得产业,因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自己是他们的产业,有如上主对他们所说的。

勒乌本人所得之地

13:15 梅瑟给勒乌本支派,按照他们的家族,分了一份产业。
13:16 他们的地区,是从阿尔农谷旁的阿洛厄尔,包括中谷的城邑,直到默德巴整个高原。
13:17 赫市朋和在这高原所有的城市:狄朋、巴摩特巴尔、贝特巴尔默红、
13:18 雅哈兹、刻德摩特、默法阿特、
13:19 克黎雅塔因、息贝玛、山中盆地的责勒特沙哈尔、
13:20 贝特培敖尔、丕斯加山坡、贝特耶史摩特、
13:21 高原上各城市,和在赫市朋为王的阿摩黎人王息红的整个国土。梅瑟曾杀了息红和住在那地方上的息红藩属,米德扬的酋长:厄威、勒耿、族尔、胡尔和勒巴。
13:22 以色列子民杀这些人时,也用刀杀了贝敖尔的儿子巴郎术士。
13:23 勒乌本子孙的地区以约但河为界:以上是勒乌本子孙按照家族,分得作为产业的城市和所属的村镇。

加得人所得之地

13:24 梅瑟按照他们的家族,给加得支派,给加得子孙,分得了一份产业。
13:25 他们的地区是雅则尔,基肋阿得所有的城邑和阿孟人的一半土地,直到辣巴对面的阿洛厄尔;
13:26 又从赫市朋直到辣玛特米兹帕和贝托宁、从玛哈纳殷到罗德巴尔的边境;
13:27 还有谷中盆地的贝特哈兰、贝特尼默辣、稣苛特、匝丰、赫市朋王息红国中的其余土地;以约但河为界,沿约但河东岸直到基乃勒特海的顶端:
13:28 以上是加得子孙按照家族,分得作为产业的城市和所属的村镇。

默纳协半支派所得之地

13:29 梅瑟也给默纳协半支派,给默纳协半支派子孙,按照他们的家族,分了一份产业。
13:30 他们的地区是起自玛哈纳殷,包括全部巴商,即巴商王敖格的全部国土,巴商境内属雅依尔的各村庄,共六十村庄;
13:31 还有基肋阿得的一半和敖格在巴商的都城阿市塔洛特和厄德勒:以上地区按照家族,分给了默纳协的儿子玛基尔的子孙,即玛基尔的一半子孙。
13:32 以上是梅瑟在约但河东岸,耶里哥面对摩阿布旷野里,所划分的产业。
13:33 至于肋未支派,梅瑟没有给他们分配产业,因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自己是他们的产业,有如上主对他们所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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